张家畔司法所组织社矫对象进行节前警示教育学习

为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进一步强化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张家畔司法所于9月28日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张家畔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在册的69名社区矫正对象共同学习了社区矫正期刊2023年第三期关于社区矫正的义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义务等内容,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分析,让矫正对象明确自己的身份,端正态度,自觉遵法守法。

所长刘海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中秋、国庆节期间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严格遵守节假日期间的请销假制度,不符合规定的请假一律不予批准;二是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不得擅离居住地,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三是社区矫正对象在节假日期间严格自我要求,禁止酗酒闹事,禁止酒后驾车,禁止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

此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为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