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6〕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蔬菜、食用菌产业发展实际,现就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设施农业)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下达资金
依据文件安排靖边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设施农业)项目资金230万元。
二、项目目标任务
高山蔬菜示范基地3333.3亩;食用菌生产基地100亩,蔬菜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基地1个。
三、资金补助标准
1. 高山蔬菜示范基地每亩补贴300元,单个主体最高补助25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优先支持胡萝卜示范基地相对集中连片2000亩以上的基地,辣椒、番茄、茄子和芹菜等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基地,主要用于蔬菜新品种引进、灌溉管网、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绿色防控、配套生产机械设备建设等。
2. 食用菌生产基地每亩补助1万元,单个主体最高补助50万元,优先选择食用菌产业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且每个项目建设规模合计不低于100 亩的建设主体,主要用于老旧设施改造,配套遮阳网、装袋一体机、灭菌锅炉、铲车、冷藏车、叉车等生产设备。
3. 蔬菜试验示范与技术推广基地建设1个,补助资金30万元,主要进行胡萝卜、辣椒、番茄试验示范,且试验要求进行3个处理,以及掌握蔬菜试验示范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且自愿承担试验后果的新型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新品种引进、试验配套农资与设备购置等。
四、补助资金支持方式:自主建设,先建后补
五、项目资金补助对象
主要为在靖边县行政区域内投资、注册、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蔬菜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建设主体。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且运行良好。本年度享受过其他蔬菜产业补贴不纳入此次补助范畴。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征信材料、无重复补贴承诺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3.报送地点:靖边县农业农村局3楼(园艺中心)
4.其他未尽事宜,请以《靖边县2026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为准。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吕国波 13992297881
靖边县农业农村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