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靖边县2026年县级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靖农组发〔2026〕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食用菌产业和胡萝卜品牌推广实际,现就2026年县级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下达资金
依据文件安排靖边县2026年县级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食用菌产业、胡萝卜品牌推广)资金144万元。
二、项目目标任务
新建食用菌种植温室2座,配备菌料自动搅拌机一台;按照印制要求的胡萝卜包装袋990万个;在西安市人员密集区域建设10个“靖边县胡萝卜”门头牌。
三、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1.食用菌产业。支持食用菌温室的建造,以及菌料自动搅拌机的购买,按建设总造价的30%补助。安排食用菌产业建设资金15万元。
2.“靖边胡萝卜”品牌推广。以胡萝卜种植、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包装袋规范、醒目印制使用“靖边胡萝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用品牌标识胡萝卜包装袋进行补助。要求包装袋为食品级材质,4公斤装以上。优先支持两条胡萝卜清洗包装线以上的经营主体,每个经营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补助数量为990万个,每个补助0.1元,安排补助资金99万元。
3.“靖边胡萝卜”门头牌奖补。在西安市人员密集区域选择经营三年以上,客源稳定,门店经营面积30平方米以上,门头长度不低于3米的蔬菜销售店铺,建设10个统一设计的“靖边胡萝卜”门头牌,门头牌内容包括: “靖边胡萝卜”和“靖边胡萝卜地理标志”Logo。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保证门头广告使用三年以上,在此期间出现破损及时维修、更换。
四、补助资金支持方式:自主建设,先建后补。
五、项目资金补助对象
1.食用菌产业和“靖边县胡萝卜”品牌推广主要为在靖边县行政区域内投资、注册、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胡萝卜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建设主体。建设主体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且运行良好。本年度享受过其他蔬菜产业补贴不纳入此次补助范畴。
2.“靖边胡萝卜”门头牌奖补主要以有广告设计、门牌制作等经营资质的广告公司为主。要求广告公司营业执照注册登记三年以上且运行良好。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征信材料、无重复补贴承诺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3.报送地点:靖边县农业农村局3楼(园艺中心)
4.其他未尽事宜,请以《关于下达靖边县2026年县级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为准。
5.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吕国波 13992297881
附件:靖边县2026年县级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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