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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关于2026年8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09:51:53 来源: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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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4612741 (办公室 

传真:0912--4612741

邮箱:yljbsthj302@163.com

通讯地址:靖边县人民路41号榆林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

 编:718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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