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场)人民政府、各便民服务中心、各园区管委会(筹建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8月12日凌晨,我省山阳县中村镇烟家沟村发生了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造成五洲矿业公司生活区和农户64人被埋;当晚,天津港瑞海公司又发生了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性损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8月15日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到年底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5月份以来,全国范围内接连发生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邢台“7·12”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大事故、山阳“8·12”山体滑坡灾害、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等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血的教训告诫我们,安全生产一时一刻都不能懈怠,一丝一毫都不能放松。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决定,从8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全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新一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这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要求的具体举措,也是坚决预防和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需要,是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企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认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新一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以“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大检查,切实抓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真正做到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突出重点、兼顾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要突出非煤矿山等重点矿区;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储存罐区、仓库、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旅游大巴等重点车辆;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农村、山区、风景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地质灾害隐患点位;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坚持点面结合,兼顾全局,全面检查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六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年度计划;二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以及“三基三化”巩固提升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四是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五是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六是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三、严格执法、严肃追责,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粉尘涉爆等为重点,严格落实“四严双查”要求,严肃责任追究,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严格整治各类隐患和问题,严格整改验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的,严禁恢复生产;因非法违法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监管单位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非煤矿山方面要重点检查粘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是否安全规范;对石油天然气开采防火、防爆、防中毒和防井喷的措施是否落实,关键环节、要害部位和油气站库有无事故隐患,打击非法违法发包、分包和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行为。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等行为,重点整治隐蔽致灾因素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小采石场和砖瓦厂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方面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关键场所防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措施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评估、备案、有效监控的行为,切实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重点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仓库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等问题。
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方面要督促民爆企业切实抓好民爆器材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私制、私藏、私自运输经营炸药、雷管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严格落实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打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油气输送管道方面要重点检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管理情况和管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油气管道是否有泄漏现象;油气管道是否存在与市政管网连通的隐患;现场作业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道监控与联锁保护、报警系统以及管道沿线设置的标志桩、警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管道安全保护及监测装置是否完好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调试。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行为。
交通运输方面要深刻汲取咸阳“5.15”事故教训,要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重点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旅游包车和客运车辆不开展安全宣誓、不配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
建筑施工方面要重点检查建筑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在建工程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情况,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等情况。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重点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消防方面要深刻汲取河南“5.25”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组织专门力量对养老院、宾馆、饭店、学校、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职工宿舍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市县两级挂牌督办的6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规定期限治理到位。要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粉尘涉爆方面要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重点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城市燃气方面重点检查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取得相关合法证照、隐患排查是否认真建立台账、对隐患是否按时进行销号;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作业情况、燃气设备设施(压力容器、泄压、防爆、防雷、防静电、喷淋、安全通道、监控预警)情况;燃气企业的安全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是否存在给超期未检钢瓶罐气、倒罐现象、是否违规掺混二甲醚进行销售和其它商品混合经营;是否对燃气管线附近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是否对燃气管线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已敷设的燃气管线(包括小区)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埋设到位;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按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检,是否有超限和带病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停止运营。
地质灾害方面要高度重视汛期可能出现的滑坡、泥石流、房屋倒塌等灾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突出重点,加强对工矿生产区、居民区和交通要道危险山体隐患的勘查、预报、监测和治理工作。对重要滑塌地段要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完善安全监控措施,严密监控、严防死守。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统筹兼顾、密切协作,加强大检查、“打非治违”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机结合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大检查、“打非治违”与正在开展的“一攻坚、七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清理登记“营转非”大客车使用情况,暂停转卖、购买、登记“营转非”大客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发现从事非法营运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开展好彩钢板集中整治、人员密集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禁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低于A级要求的彩钢板搭建,对低于A级已投入使用的,一律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无法改变的,坚决予以拆除。要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企业全面自查自改、乡镇部门全面检查、县安委会督查的方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要抽调充足的人员参加并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车间、班组和岗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县安委会将组成4个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牵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为推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取得实效,县安委办将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形式,聘请专家和记者参加,着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深挖揭短”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针对基层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深挖揭短;以隐患量大、问题普遍和风险高、治理难的乡镇、行业和企业为重点,进行集中深挖揭短。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归纳整理,对典型问题和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五、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层层部署实施,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牵头抓好本行业领域工作。各类企业要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严格检查执法。要按照“深下去、严起来”的要求,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查隐患、深挖问题。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坚决查封一批、关掉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打出声势、查出实效。
(三)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对问题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切实做好跟踪督导。
(四)严肃督查问责。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其它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部门对企业、县对乡镇各级督查全覆盖。对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要进行批评、约谈、通报;存在问题严重的,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实施“一票否决”。要紧盯重大隐患治理、严重非法违法生产问题和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以及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和“回头看”检查,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导致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警示震慑。县安委办要采取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约谈等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行业和乡镇,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于8月25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发至所监管的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并在每月底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汇总后报县政府和市安委办。
联系人:张玉龙联系号码:0912-4643828
邮箱号:583832246@qq.com
靖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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