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墩界镇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及其工作职责的通知
时间:2021-08-21
来源:红墩界镇
分享:

各村: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筑牢食品基层监管网底,按照《靖边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靖办字〔2020〕18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行政村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负责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和现场指导工作,并及时上报乡镇。现就进一步明确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及其工作职责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各村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花名

白城则村:石应连 席季滩村:王 涛

尔德井村:陈凤军 圪洞河村:魏 庭

联 合 村:马永涛 长 胜 村:朱子荣

王家坬村:杨 靖

二、任职条件

(一)各行政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由各镇政府推荐,以正式文件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人员的,经镇政府同意后行文更换,并做好交接工作。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熟悉当地情况,并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一)掌握全村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红墩界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报送有关食品安全信息。

(二)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本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行《靖边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做好本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l.开展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聚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者提前3天向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接到报告或获得信息后,应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填写《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报告登记表》,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告知书》,与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报告镇政府。

2.督促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履行聚餐报告备案义务,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分类指导制度,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200以上的,由镇政府安排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派食品安全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指导人员应提前一天对聚餐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填写《靖边县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意见书》。发现聚餐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或设备设施不能满足食品安全需要的,督促整改到位;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3.现场排查指导重点内容:检查农村聚餐厨师备案、体检、培训情况,农村聚餐厨师和帮厨人员岗前健康状况;检查聚餐活动及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用水情况。督促指导举办者、承办者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不得有腐烂变质、"三无”、过期等食品,并索取对方购销凭据,以备查验;聚餐加工场所不得有家禽家畜进入;厨房要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冷藏设施;做好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加工用容器工具做到生熱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应烧熟煮透,采购外卖熟食在食用前应重新加热,凉菜制作应严格控制温度和环境;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等。申报地正在流行传染病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地邻近正在流行传染病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活动。

4.负责本村乡村厨师的备案登记,填写《靖边县乡村厨师登记表》,监督指导乡村厨师按要求参加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签订《靖边县乡村厨师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建立乡村厨师管理档案,并上报镇政府。

5.负责本村承办集体聚餐的流动餐车的备案登记,填写《流动餐车备案登记》,建立流动餐车档案,并上报镇政府与市场监管所。

6.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置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现或者接到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传染病报告

的,要立即向镇和市场监管所报告,帮助举办者或承办者将患者送往就近医疗机构就诊,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引导本村居民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树立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来历不明的病死畜类、三无产品的防范能力,引导群众从正规渠道购买安全食品。

(五)定期接受食品相关知识培训和指导,协助镇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好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流动厨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六)服从本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食品监管的期望和要求,收集并反映群众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积极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管理考核

镇市场监管所要协同镇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考核。积极开展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负责监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并签订责任书,协管员对行政村食品安全情况每月至少进行l次巡查,将协管员是否准确及时掌握群体性聚餐信息和动态、是否备案、是否积极参与和协助食品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活动宣传,信息报告、上报各类报表等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将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确保协管员工作职能充分发挥。

红墩界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