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靖边县黄蒿界镇半固定沙治理采购项目(JBJY-CS-2025155) |
采购范围、 规模及资金来源 |
1、采购标的:靖边县黄蒿界镇半固定沙治理采购项目 2、项目总额:1,209,3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地点及 工期 |
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 |
对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9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9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的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林业绿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响应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响应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
获取磋商 文件要求 |
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 至12:00:00 ,下午14:30:00 至18:00:00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5年09月28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途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
公布媒介 |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靖边县人民政府网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靖边县黄蒿界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高浩渊0912-4646403、贺浩浩1328977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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