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瑞花不动产权属证明作废的公告
时间:2018-04-19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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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20180048

  因权利人孙瑞花将不动产权属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相关利害人如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15日内向我单位提出申请,逾期将准予补办。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宗地号

不动产坐落

1

006057

孙瑞花

不动产登记证明


红枫苑

  靖边县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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