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25-0010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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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5-23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办发〔2025〕9号 |
[ 名 称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边县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
靖边县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化“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监督原则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依法监督、公正高效、有错必纠、监督为民原则,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三、监督内容
主要对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法定职责活动,以及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等有关工作进行监督: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行情况。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四)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四、监督方式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经常性监督,可以运用下列方式:
(一)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
(二)组织开展特定领域、区域行政执法监督。
(三)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对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测研判。
(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社会评价。
(七)对行政执法工作问题进行核查督办。
(八)对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九)与监督事项相适应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五、监督措施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可以检查、访谈、暗访,询问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调取、查阅、复制行政执法案卷和其他有关材料;组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社会调查、评估。
六、重点任务
(一)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持续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推进县镇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数量、能力与监督任务相适应。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健全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实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制度,开展行政检查事项公布、动态管理工作,治理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等行政检查领域突出问题,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检查,严控专项检查,对行政检查实行精准高效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乱检查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三)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抓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强化监督问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整合多部门执法资源,实施“综合查一次”,减少对企业的打扰,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四)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全面完成《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阶段性任务,持续推进长期性工作,推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五)开展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领域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行政指导,确保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添加、滥用农药兽药,制售假冒伪劣农产品等行为。
(六)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评,优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执法质量考评,听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并对考评结果予以通报。严格按照《榆林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通过组织季度抽查、年度案卷评查、交叉评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执法单位至少开展1次本单位案卷评查。
(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加强执法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日常、综合+专业、线上+线下”等形式,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和要点归纳,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热点难点、行政执法证据采集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析等内容开展学习,助推执法人员能力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全过程。
(二)全面完成重点任务。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七项重点任务,认真研究,提早谋划,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式措施、时限步骤、责任人员,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以人员足额配备、能力提升为重点,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做好统筹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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