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16-0126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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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16-08-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发〔2016〕57号 |
[ 名 称 ] | 靖政发〔2016〕57号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新桥农场:
近日,我县部分乡镇普降大到暴雨。8月20日,东坑镇、宁条梁镇等地降雨量较大,导致307国道东坑镇宋渠段、宁条梁镇大滩段等路段洪水淤泥沉积,道路受阻,通行中断,特别是东坑镇毛窑村水路沟淤地坝溃塌,出现重大险情,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书记刘维平、代县长贺湘如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调集公安、武警、消防、预备役部队迅速展开抢险救灾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县可能会出现新一轮的强降雨。根据市政府马秀岚副市长、县委刘维平书记、县政府贺湘如代县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新桥农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于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思想准备,全面动员,及早部署,细处入手,科学调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努力扎实做好当前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全县上下要时刻保持清醒,尽量把困难想得更多一些,把准备做得更足一些,突出重点,夯实基础,切实增强防汛减灾能力,严阵以待,全力以赴,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一)严格落实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新桥农场守土有责的防汛工作责任。防汛期间,一要必须有一名主要领导在岗带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二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防汛信息一天一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三要加强本辖区内病险库坝、危旧房屋、地质灾害、危险路段、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排查、巡逻、值守,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村小组要切实负责,发挥作用,实地查看,随时报告;四要严格落实防汛信息“双报告”制度,要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同时要及时上报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
(二)严格县级领导包抓防汛工作责任制。防汛指挥部、城防指挥部要逐个乡镇、逐个库坝、逐个重点区域、逐个重点环节,落实县级包抓领导,包抓领导要切实负责、认真履职,对包抓工作总负责、负总责。
(三)落实防汛指挥部、城防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防汛办、城防办要切实履行好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各相关部门立即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县安监局: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县水务局:负责对全县水库、淤地坝、河道、饮水工程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规划范围内芦河城区段、排水泄洪设施、危旧房屋等防汛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清查整顿。
县交运局:负责对全县交通道路进行彻底清查,损毁路段要及时修补,确保道路畅通。
县教育局: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逐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校园安全。
县国土局: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救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作物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和灾后农业生产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做好牲畜受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和灾后疫情防控工作。
县电力局:负责做好全县电力保障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工作。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做好全县通信保障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新桥农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防汛抢险救灾能力。县人武部、公安、武警、消防和预备役部队,要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准备,随时待命,确保灾情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拉得出、上得去、顶得住、打得赢。
四、进一步强化督办问责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防汛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部门、单位防汛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责成相关镇和部门限期整改。各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新桥农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严肃防汛工作纪律。遇有汛情和险情,必须严格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对抢险应急队伍及物资调度等有关命令,一切人、财、物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一切措施都要服从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任何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延误,更不得推诿扯皮。对因麻痹大意、重视不够、玩忽职守、组织不力、延误时机、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坚决从严追究责任,决不姑息,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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