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24-00444 | [ 主题分类 ] | 政务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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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2-3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发〔2024〕144号 |
[ 名 称 ] |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靖边县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人民政府、张家畔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靖边县进一步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深化落实“大厅之外无审批”要求,推进政务效能提升取得新突破。根据《榆林市营商环境六个新突破专项行动方案》(榆办字〔2024〕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导向,按照“应划尽划”原则,进一步推动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切实解决政务服务“厅外厅”、业务办理“体外循环”“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等突出问题,着力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二、进驻范围
坚持“不浪费人力资源”“关联事项不出厅”“便民服务事项不出厅”原则,对进驻政务大厅事项实行动态调整,不断提高“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本次应进驻事项81项(附件1)、公布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401项(附件2)。三、主要任务
(一)选优配强人员。各有关部门要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选派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并保持进驻大厅工作人员相对稳定,原则上进驻人员在大厅工作未满一年的,不得调整工作岗位,确需调整的,应征求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意见。
(二)落实线上办理。各进驻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认领事项及办事指南,并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报送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窗口办理事项及流程,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统一提供相关审批服务,提高审批事项网办率。
(三)充分授权窗口。各进驻部门要按规定授予进驻窗口审批权并明确授权范围,出具授权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推行进驻事项“前台联合受理、后台限时办结、统一窗口出件”综合受理模式。
(四)确保监管到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要加强对进驻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进驻单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评价体系。
(五)限期完成进驻。各进驻部门要于12月底前完成事项进驻工作,并将派驻人员和授权书一并交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进驻事项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撤回、不得在大厅窗口之外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进驻部门要督促派驻人员切实履职尽责,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
(二)加强督办,严抓落实。县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和县政府部门工作绩效评估检测中心要加强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宣传,提升质效。事项完成进驻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及时将新增进驻事项和县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予以公布,进一步提高“大厅之外无审批”工作质效。
附件:1.应进驻事项清单(81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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