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24016087841N/2025-0007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靖边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靖边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靖边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3-28
来源: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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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张家畔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新桥农场:

《靖边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2025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边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深入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水利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以水文地质单元的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治理目标为导向,科学规划,综合防治,通过控采限量、调整种植结构、引调水等措施,逐步压减地下水超采水量,治理和修复超采区,逐步形成水资源全面节约、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的格局,以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和宜居水环境支撑靖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原则

(一)坚持节水优先。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优先考虑挖掘节水潜力,节水作为压减取水量重要抓手,特别是要加大超采区农业节水力度。

(二)坚持总量控制。在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红线约束下,科学评价区域地下水资源,合理确定可开采量,严格以供定需,落实地下水水量和水位双控制度。

(三)坚持政府主导。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治理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考核机制,推动超采区综合治理。

(四)坚持系统治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要统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既要有法规政策的保障,又要有经济手段的促进;既要加强监督管理,又要进行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进行综合治理。

三、治理目标

通过以电限水、调整种植结构、引调水、严格取用地下水管理、加强执法检查等措施,积极构建高效节水农业技术体系,不断减少超采区地下水开采量,实现节水增粮、节水增效、改善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目标。2025年压减地下水量1362万立方米,每季度地下水位变化趋于稳定,不超过1米警戒线。

四、治理范围

本方案确定的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范围为东坑镇、宁条梁镇、新桥农场共219平方公里,其中严重超采区90平方公里,一般超采区129平方公里。治理范围边界为东起镇靖镇枣刺梁、张家畔街道办双家湾村裹路梁;南达东坑镇四十里铺村、宁条梁镇庙畔村;西至宁条梁镇庙畔村、柳二村任伙场;北抵金鸡沙村石底子河畔、伊当湾村、冯家峁林场。地下水超采区边界向外延伸1公里范围为地下水超采区影响区,影响区参照超采区各项治理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五、治理措施

(一)实施“以电限水”。一般超采区内蔬菜、马铃薯、玉米平均每亩用水量为190立方米。严重超采区内蔬菜、马铃薯、玉米平均每亩用水量为180立方米。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要严格落实以电限水措施,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根据县水利局出具的“限电控水通知单”及时采取停止供电措施,压减超采区用水量。县水利局按照超采区亩均用水量分配给超采区内各镇、场用水总量指标。各镇、场要根据管控指标,分配调剂辖区内水井取水量,并及时统计所在辖区域内的种植面积、水井及变压器数量,为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停止供电提供依据。县水利局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牵头,县公安局、张家畔街道、东坑镇、宁条梁镇、镇靖镇、新桥农场配合

(二)调整种植结构。以确定的超采区亩均用水量为基础,指导农民合理规划种植结构,防止高、低耗水农作物种植比例失衡,通过缩减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轮作休耕、覆膜保墒、种植低耗水农作物和发展畜牧养殖业等方式,压减农业灌溉地下水使用量。在超采区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7万亩,金鸡沙村高抽站水源替换工程0.2万亩,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漫改滴、喷改滴等节水设施;将0.5万亩高耗水农作物调整为低耗水农作物(东坑镇2800亩、宁条梁镇2000亩、新桥农场200亩);实施膜下保墒2万亩,引导群众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地下管网设施由政府投资建设,地上滴灌带和主管道等节水基础设施由农民自筹解决。同时,鼓励农民收集雨水和地表水用于农牧业生产。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张家畔街道、东坑镇、宁条梁镇、镇靖镇、新桥农场配合

(三)启动超采区引调水项目。一是加快靖边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引水工程(二层河台取水)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5月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向超采区核心地带调水328万方/年目标。2025年引调水项目运营费用由县财政解决,具体运营模式及水价确定由县发改局牵头拿出具体方案,报县政府研究确定。二是启动金鸡沙村水源替换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力争2026年5月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实现金鸡沙水库向金鸡沙村0.3万亩耕地调水90万方/年目标。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财政局、张家畔街道、东坑镇、宁条梁镇、镇靖镇、新桥农场、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配合

(四)加强空中水资源利用。协同清华大学试验团队完成超采区内3个强声波增雨实验点的建设,根据有利天气条件开展强声波增雨试验,充分利用好空中水资源,增加地下水补给300万立方米/年左右。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张家畔街道、东坑镇、宁条梁镇、镇靖镇、新桥农场配合

(五)新建地下水回灌井。在超采区内新建2眼地下水回灌井,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规范施工,确保回灌井施工质量。回灌水源为二层河台地表水,回灌水源水质不得低于地下水Ⅲ类质量标准,在回灌井及周边设置水位、水质监测点,及时掌握地下水位、水质变化情况。建立定期回灌井维护制度,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检查维护,保障地下水回灌井长期稳定运行,有效补充地下水资源。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东坑镇、宁条梁镇配合

(六)新建地下水监测井。在超采区内新建2眼地下水监测井,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规范施工,确保监测井施工质量。安装水位、水温自动化监测设备,建设地下水监测站网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与预警。建立监测井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监管人员职责、设备维护保养等内容,确保监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局、东坑镇、宁条梁镇配合

(七)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地下水取用审批规定,全县未经审批的取水井,供电公司一律不得安装供电设施。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取用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税、未取得有效取水许可证的用水户以及侵占、损毁、擅自移动用水计量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及时督促符合条件的用水户办理取水许可证,对不符合取用水条件的,一律予以关停,杜绝出现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非法行为。坚决做到超采区内严禁新打取水井,不得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县水利局牵头,国网靖边供电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配合

(八)全方位开展宣传。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专项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地下水超采的危害性和治理重要性,节约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的必要性,依法用水、依法管水的责任义务,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理解、配合、支持超采区治理工作。东坑镇、宁条梁镇、新桥农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节水知识讲座、节水技术推广、节水典型表彰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县水利局牵头,县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张家畔街道、新桥农场配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责任。各涉及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强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协调配合,通力协作。县水利局要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调度推进超采区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同配合,推进信息共享,增强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超采区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过程中要收集好相关影像资料,进行立卷归档。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县绩效评估监测中心要联合水利、农业农村、电力部门加大对涉及镇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及时反馈问题,推动任务落实。组织有力、行动迅速,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不能按时完成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文字解读:《靖边县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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