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24016087841N/2026-00158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 [ 发布机构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5-06-26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靖政发〔2026〕56号 |
| [ 名 称 ] | 靖边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陕西榆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闲置处置办法》第十四条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2026年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无偿收回陕西榆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和使用的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一:位于县经开区,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2023007-1,电子监管号为6108242023A00161,土地面积3.4191公顷(折合约51.28亩)。宗地二:位于县经开区,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为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2023006-1,电子监管号为6108242023A00156,土地面积20.312公顷(折合约304.68亩)。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管委会、陕西榆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附件:1.收回宗地一四至平面图及界址点坐标表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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