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及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04 09:01:35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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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说明

  为了明确2016年预算调整范围,统一预算调整口径,现将有关预算调整口径说明如下:

  (一)人头经费的调整与计算口径

  1、年初预算财政供养人员、预算人员经费是本次预算调整的基数。

  2、财政供养人员增减变动经费预算调整计算口径

  ——关于新增在职人员的审核认定计算口径:各预算单位今年新增的在职人员仍凭“四证”上报“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审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于审核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的新增人员,由各预算口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按增员途径分固定人员、聘用人员,编制“增员”清册,并以最近的文件资料为依据,据实计算增员增资额及应预扣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

  ——关于新增离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认定计算口径:新增加注册离退休人员、在职人员到退休年龄转换供养身份的,要按照人事、组织部门文件,编制新增离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情况表,并按规定的时间增加离退休金及一次性建房补助费。需要说明的是:对年初预算在册的在职人员同时在“减员”表册上核减其在职人员花名及预算经费。

  ——关于新增遗属等补助人员的计算口径:新增遗属等补助人员要按照人事部门文件,注册登记遗属等补助人员预算花名,并按文件规定执行时间增加经费补助。

  ——关于各类供养人员核减的计算口径:各类供养人员的经费核减要按照调整文件规定的调动(含外调)时间及自然减员等的实际发生时间,在“减员”减资表上,编制调出人员、自然减员等清单,核减其预算经费并注销预算花名。对于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的自然核减要按照政策规定相应增加抚恤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加上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和丧葬费(丧葬费标准为厅级及以上干部4000元,其他人员3500元);对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优抚对象、六十年代补助人员的自然核减,要加发其半年的生活补助,作为丧葬补助费。

  3、工资调整增(减)资计算口径

  ——工资变动的计算内容及口径:

  (1)一是计算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及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增资额;二是计算2015年1月1日、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的公务员级别工资、事业单位薪级工资调整增资以及部分人员由于职务、职称、技术等级等变动的相应增资额。

  (2)县内调动人员的工资调资在原单位计算。

  ——公务员津补贴的主要计算内容及口径:

  (1)2016年度新增公务员的津补贴按组织、人事部门的津补贴执行文件起薪时间据实计算;

  (2)年初预算非公务员因工作岗位等变动调整为公务员,津补贴增资要按组织、人事部门的津补贴执行文件起薪时间据实计算;

  (3)县内调动公务员的津补贴增资在原单位计算。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主要计算内容及口径:

  (1)2016年度事业单位新增享受绩效工资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资文件的起薪时间据实计算;

  (2)因外调、死亡等原因不再享受绩效工资的人员,应据实核减;

  (3)县内调动人员的绩效工资在原单位计算。

  ——乡镇工作补贴增资的计算内容及口径:

  (1)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资文件据实计算;

  (2)因调动、死亡等原因不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调动或(亡故)日的当月止;

  ——艰苦边远津贴提高标准增资的主要计算内容:

  (1)根据榆政人社发(2016)108号《关于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提高标准增资额按照县组织、人事部门的调资文件据实计算。

  (2)县内调动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标准增资一律在原单位计算。

  ——行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增资的计算内容:

  (1)2016年度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按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审批文件据实计算;

  (2)因调动、死亡或退休等原因不再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调动或(亡故)日的当月止;

  ——2016统筹转退人员“工资改革”增资的计算内容:

  主要计算转统退休人员月计发部分、年计发部分及抚恤金的财政补差部分。

  ——其他增资的计算内容:

  ——计算以前年度漏调工资增资;计算2012年度需理顺人事关系人员挂帐工资增资;新增转退休人员公积金增资;退休人员按政策规定年龄新增护理费增资;部分遗漏遗属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增资等,计算时根据人事、组织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享受对象和执行时间计算应增资额。

  ——“工资改革”及“津贴补贴标准”增(减)资的主要计算内容:

  (1)根据陕人社发(2016)47号《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的通知》的精神,确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提高标准增资额按照县组织、人事部门的调资文件据实计算。

  (2)县内调动人员的“工资改革”及“津贴补贴标准”增(减)资一律在原单位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本年新增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个人扣缴部分由所在单位自行计算,并进行扣除(不包括县内调动人员)。

  (二)公用经费支出的调整与计算口径

  1、办公费、车辆交通费、水电费、工会经费:一律以年初预算计算,年内增人增车不再增加预算。

  2、专项经费:按年初预算加政府在本年内新批准项目经费进行计算。

  3、专项购置费、维修费:按政府本年内批准的购置和维修项目进行经费预算。

  4、会议费、其他费用:根据年初预算分配方案,加上政府安排的急需项目和已形成支出数据实计算。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预算单位申报停发外调、死亡等人员工资的问题:根据这几年财政供养人员清查的结果,部分单位人员外调、亡故等依然存在工资不及时报停现象。为了严肃财经纪律,今后各预算单位有外调、死亡人员,应在其调离或死亡的下月起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工资、津补贴报停书面申请,对不办理报停手续的,一经查实,将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在次年预算经费中据实扣减应减资额。

  2、关于工资统发中工资起(停)薪时间的问题:在工资统发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人事、组织部门文件发送迟缓等客观原因的存在,形成工资卡(停)发时间与工资介绍信(起)停时间不符。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次预算调整布置中工资中心一并将全县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调整人员工资起(停)薪时间对帐表发放到各预算主管口,各主管审核口要据此与“四证”核对。对于外调(亡故)人员工资卡与津补贴卡停薪时间不符的,以最早的停薪时间据实计算。

  3、关于各预算单位之间人员调动调整的问题:对于各预算单位之间的人员调动调整,为了防止出现增人不减人、增资不减资现象,首先由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填好有关增减人员表册,报送财政各主管业务口初审签字,各业务主管口根据调入调出人员所在单位,将调整人员花名、起停薪时间及工资额等情况交由原业务主管口交叉审核后,交工资中心、预算股审核登记,无误后各业务主管口收表汇总上报。

  4、关于建立聘用人员聘用期限档案的问题:各预算单位要根据县人事局的聘用文件对聘用人员逐人建立聘期档案,对聘用期满尚未办理续聘手续的人员,财政将从2017年1月起暂停拨付工资,限期完善有关续聘手续。

  5、关于2016年预算调整人员的变动注册及调资增资的计算口径:人员按照年初预算注册人数,加减截止本年度11月1日前组织人事部门出文的符合认定供养条件的人员作为本年度决算人数,也是2017年预算人数。各类调资增资的发文计算截止日为2016年11月10日。

  6、关于预算调整统一软件、工作时间的问题:为了全面推进会计电算化管理,2016年预算调整所使用的软件及样表由预算股设计分发。本次预算调整中的各类表册及有关文件资料各预算单位在加盖公章、签字后以一式三份上报,财政各业务主管口要对软盘数据与表册数据及文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核对无误后加以汇总,并按各预算单位顺序装订成册,存档后送工资中心、预算股各1份。各口汇总完成时间11月20日,预算股于11月30日汇总完毕,12月5日向局领导汇报调整后的年度支出预算。

  7、统发工资关于调整后工资的申报问题:全县统发工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财政局印制的《靖边县2017年全额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申报表》,填表要求如下:

  填报人员范围:申报表中填写2016年12月“工资卡发放签名表”中的所有人员,不得遗漏,也不得填入未上工资卡管理的人员。

     填报人员顺序:严格按照2016年12月份“工资卡发放签名表”中的人员编号顺序填报。

     填写数据的依据:必须以所列工资标准的文件为依据填写。

     报送的时间及份数:本套表于2016年12月5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财政局工资中心1份。

  二、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计划编制的安排

  为了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工作,确定从2016年11月30日起开始编制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草案,现就编制口径安排如下:

  (一)人员经费的编制口径

  1、财政供养人员的确定:

  以2016年11月10日统一口径已登记注册的财政供养人员为2016年年初预算编制计算人员。编制预算时,人员顺序要按上年预算人员序码进行定位。

  2、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计算:

  以上各类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的计算,均按照最后调资、定级文件执行,即按照2016年11月10日前出台的并在调整预算中最后注册过的工资文件计算。

  3、专项基金的计算:

  专项基金包括:养老基金、失业基金、医保基金、房改基金、城市和农村低保基金、再就业基金、老红军医保及离休干部药费、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农村合疗基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老龄人员生活补助基金等。由财政社保等相关机构牵头与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政策规定的工资数额和相关财政支出规定比例进行计算,并在12月10日前提出方案。

  4、差额单位人员工资的计算:

  全县差(定)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计算办法同全额预算单位一样,按预算表册要求全额予以计算。对其差额补助系数及补助总额将按靖政财预〔2016〕 号核定数执行。

  5、2016年11月10日后调动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及2016年11月10日后调整工资新增不予计算,根据统一计算口径,应在2017年调整预算时解决,统发工资同时执行规定。

  6、财政各业务主管口收集预算时,应严格审查各单位2017年预算人员与2016年调整后的决算人员花名是否一致,有关工资项目和数额是否正确,与软盘各项数据是否相符,不相符的,不正确的填制和计算不予收集,同时预算表册要在工资中心审核签字后再进行汇总。各业务口将预算以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各单位上报表册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空表填写无数据标识),留档后,分送预算股、工资中心各一份。同时要将2016年调整预算及2017年预算软盘数据分口分单位归集整理,以备查档。

  (二)公用经费的编制口径

  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实行细化预算及综合预算编制工作,参照2016年综合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由预算股牵头,各预算编制主管口互相配合,在12月10日-20日,提出2016年公用经费初步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拿出可行方案,报县政府批复后为计算依据。

  (三)编制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的具体要求

  1、参与编制2017年财政支出预算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实事求是,不能搞人情预算或后门预算。

  2、预算编制所需要的各种表册和软盘,统一由预算股提供。

  3、预算编制,定为各业务口要在12月6日至12月8日全面完成, 9日至12日由预算汇总,13日向局领导提交预算编制结果,以备向县委、人大、政府报告2017年预算编制草案。

  附件:2016年人头经费调整预算.xls

                  2017年人头经费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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