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榆林市委 榆林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2日16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榆林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02件,目前已办结38件,现将第十批10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受理编号
1定边县姬塬镇李团庄村村民辛某义、冯团庄村村民冯某成、郭塬畔村村民郭某伟,常年放羊把李团庄村辛塬小组村民辛某红的四十亩左右林地毁坏;村民辛某宏和辛某佳放火烧掉村民辛某红十几亩林地。定边县经查,辛某义,现养羊21只,有饲草储备,具备舍饲养殖条件,本人称从未将羊放到辛某红林地。查询姬塬镇封山禁牧处罚名单,未发现辛某义有放牧、偷牧现象。冯某成一家2014—2015年期间回村,在养殖场地上养羊。2016年,将羊卖掉返回银川。2013年,郭某伟与辛某红合伙在李团庄村辛塬小组养羊,后来,辛某红退出。2016年,郭某伟卖掉羊子离开辛塬小组。定边县城关森林派出所走访、电话调查了李团庄村辛塬小组及周边5名村民,均表示未见过辛某义、冯某成、郭某伟三人或其亲属有放牧现象。2018年10月,辛某宏和辛某佳焚烧秸秆时不慎将引燃林地,失火面积为7.4亩,烧毁的主要是杂草。2019年1月,定边县公城关森林公安派出所对辛某宏和辛某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失火现场植被已自然恢复。姬塬镇将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封山禁牧工作。D2SN202112130062
2府谷县大昌汗镇石岩塔行政村前石岩塔自然村的榆林神华公司郭家湾煤矿和府谷县亿德镁合金公司。1、府谷县亿德镁合金公司投产后征用村内70亩荒地用于倾倒工业废渣金属镁渣,生产13年来累计倾倒镁渣约90万立方米。2、今年11月中旬神华公司郭家湾煤矿开采导致相邻的府谷县亿德镁合金公司的镁渣场和渗淋液收集池塌陷,三、四十公分宽的裂缝遍地可见,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几万亩农田无法灌溉,裂缝处冒出刺鼻气味,严重威胁村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10月份以来,神华公司郭家湾煤矿将井下每天产生的八、九百吨矸石一部分送到神华郭家湾电厂,另一部分倾倒在石岩塔一村民采石场的山沟里(此沟底有村民的部分水浇地),污染农田。12月5日,村民向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映此事。12月6日,府谷县领导和榆神公司董事长查看了亿德镁业公司镁渣塌陷区。12月7日,府谷县环保人员在郭家湾煤矿井下距离塌陷区300米处取水样化验。恳请领导委派专人现场调查核实,切实保障村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府谷县经查,2010年初,府谷县亿德镁合金公司与大昌汗镇石岩塔行政村张家梁自然村达成《利用张家梁自然村牛蹄梁渠填埋处置金属镁渣》的协议,审批的镁渣场面积91亩,累计填埋处置镁渣约72.23万吨。   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采煤工艺为一次采全高顶板全部垮落法,开采后上覆岩层出现不同程度下沉,地表也将出现相应沉降。该煤矿“51101”综采工作面对应地表一定范围内为亿德公司镁渣场地。2021年11月,亿德公司镁渣场出现地面塌陷,面积约46.5亩。2021年11月14日,亿德公司排查发现镁渣场部分区域出现裂缝、渗滤液收集池开裂破损,将破损的混凝土渗滤液收集池拆除清理,新建了1个10m³玻璃钢渗滤液收集罐。镁渣场区域内有约100多处裂缝,未发现镁渣进入地下,部分裂缝处有刺鼻气体逸出。2021年12月9日,气体采样检测报告显示:氨气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亿德公司提供的土壤自行监测报告,该公司用地范围内(含镁渣场)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标准要求。2021年11月23日地下水质监测报告显示,镁渣场下游白家湾水样和镁渣场上游张家梁水样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   2021年12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地下水和土壤采样检测,检测报告表明:渣场所在区域总硬度和溶解性总固体整体值偏高,个别点位钠、锰、碘化物浓度略微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上述因子非企业特征污染物,判定为本底值高,其他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土壤监测结果表明,除氟化物、氨氮无标准值外,渣场周边土壤中其他因子浓度均未超出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氟化物、氨氮监测结果对照点比较,也未明显上升。2021年10月26日至12月14日,郭家湾煤矿共排放煤矸石26555.84吨。其中929.64吨运往神华郭家湾电厂用于发电,其余25626.2吨运至排矸场处置。投诉反映的采石场(已废弃)现为邱某华的养牛场。2021年9月底,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邱某华将购买的约800吨煤矸石倾倒至养牛场北侧沟渠用来平整土地。2021年12月15日,府谷县向邱某华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于2021年12月22日前清理所倾倒的煤矸石。目前,已全部拉运至就近排矸场规范处置。12月13日,府谷县委、县政府对郭家湾煤矿、亿德公司和县能源局、工贸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大昌汗镇党委政府进行了集体约谈。12月14日,县委决定,对郭家湾煤矿移送市纪委监委,建议对其主要负责人高某洲给予诫勉处理,责成该企业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亿德公司有关问题,由行业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罚。对大昌汗镇党委书记王某给予诫勉处理,责成大昌汗镇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县能源局、工贸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府谷分局予以通报批评,责成4个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大昌汗镇党委对邱某华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12月6日,对塌陷区域进行封闭,责令亿德公司在塌陷区治理未完成前,不得向渣场排渣,当前产生的废渣协商就近渣场规范处置。对塌陷、裂缝进行常态化观测,严控环境风险隐患。责成郭家湾煤矿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开展水质、土壤、大气跟踪监测;亿德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前,编制完成环境损害评估报告。责成郭家湾煤矿立即对镁渣场出现裂缝、变形损坏的护坡结构及截排水设施进行修复,并采取覆盖防渗土工布、坝体条带注浆固坝、库底钻孔注浆防渗等应急处置措施;于12月29日前,编制完成地质稳定评估报告和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镁渣场塌陷区综合治理。大昌汗镇全面排查清理整治乱倾倒矸石和垃圾行为,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X2SN202112130027
3神木市大保当镇东北湾村,榆北矿业小保当煤矿在村里曾取红泥的坑里倾倒煤矸石及生活垃圾。村道两边有生活垃圾倾倒,后用沙土覆盖,影响水质。神木市经查,投诉反映的煤矸石及垃圾堆放地位于大保当镇东北湾村四组,有煤矸石约30吨、建筑垃圾约300方,夹杂少量生活垃圾,为陕西小保当矿业公司倾倒。道路两边零散堆放有生活垃圾,为小保当矿业公司和周边村民倾倒。“红泥坑”实际是沙丘低洼地,且地表植被完好。12月17日,对周边三户居民家中饮用水井取样检测,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2月16日,神木市住建局向小保当矿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向小保当矿业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立即改正,处罚款10万元。   神木市纪委监委对大保当镇包片领导王某恩批评教育、对包村干部王某谈话提醒、对东北湾村小组长刘某军谈话提醒。建议榆北矿业公司对小保当煤矿乱排煤矸石和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令小保当矿业公司于12月25日前,将煤矸石转运综合利用,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至垃圾场处置,并对地表进行覆盖。2022年4月15日前,对该地块进行障蔽搭设。大保当镇政府于12月25日前,将道路两边的垃圾清运至垃圾填埋场。D2SN202112130053
4靖边县天赐湾镇银弯村马家口则小组西南方向600米,华能陕西靖边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一个风机离居民家很近,晚上噪音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靖边县经查,天赐湾镇银湾村马家口则小组西南方向现有村民14户,距离村民较近的风机共有2个,分别为华能风电31号、33号。31号风机与村民家最近距离为666米,33号风机与村民家最近距离为1124米。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按照项目环评批复要求,以距风机水平距离270米作为本期工程的噪声防护范围。2021年12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靖边分局委托第三方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1#农户院子昼间43分贝、夜间40分贝,2#农户院子昼间41分贝、夜间39分贝,均符合居住环境噪声标准。D2SN202112130061
5神木市大柳塔镇活鸡兔沟从2012年开始进行采煤沉陷区和火烧隐患区综合治理,到2016年后经常停工,导致火烧区得不到及时治理,大量煤炭恣意燃烧,大量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有害气体漫天扩散,整个村子被笼罩在烟雾之中。请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查看,尽快解决环境污染。神木市经查,投诉问题涉及4个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中鸡镇朱家沟和白泥塔煤矿联并治理项目、中鸡镇开源矿治理项目、中鸡镇原活鸡兔乡办煤矿火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和中鸡镇地方煤炭销售公司煤矿综合治理项目。   2016年至2019年,上述4个综治项目因环评手续不完善、安全生产整顿等原因多次停工。由于前期剥离式治理导致着火煤层大面积裸露在空气中,造成火势蔓延扩大。2019年2月,神木市制定了《采煤沉陷区和煤层火烧区综治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剥离式项目整治全面停工。期间,榆林市政府同步组织开展了综治项目应急灭火试点,神木市政府也多次组织对综治项目采取临时灭火措施,但未能完全制止自燃现象,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20年7月17日,针对中鸡镇开源矿治理项目存煤场未硬化,原煤露天堆存未密闭、防尘措施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神木分局对项目实施主体神木县海孚开源生态治理公司处罚款5万元,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6年12月7日,原神木县监察局对原神木县煤炭局安监科科长贺某平、大柳塔中心煤管所所长李某义、原神木县煤业集团神东生态治理公司负责中鸡镇生态治理工程的乔某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同日,神木县纪委给予乔某平党内警告处分。   神木市已确定由神木市能源集团全面承接项目应急排险治理。将加大应急灭火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煤炭自燃面积。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综治项目应急排险治理。X2SN202112130010
6靖边县东坑乡三岔区草成峁小组西边50米的风机电杆(B11),离居民家四五十米,噪声大,辐射大。靖边县经查,群众投诉的风机电杆系国电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靖边祭(吉)山梁二期49.5MW风电场工程B11号风机,该风机300米范围内有6户住户。按照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B11号风机300米范围内有村民6户,不满足防护范围要求。2021年11月,国电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委托陕西宏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启动风机噪音影响范围内住户资产评估工作,预计12月底前完成评估。B11号风机所涉及6户村民的搬迁补偿工作计划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D2SN202112130042
7榆阳区小纪汗乡昌汗界村的榆林塞上鑫泰洗涤科技有限公司,污水排到耕地里,排污口设在厂外东南方向600米左右。该地是水源地上游,群众担心污染地下水。向环保局反映,回复说该厂有排污许可证,群众有质疑。榆阳区经查,2021年10月28日,榆林塞上鑫泰洗涤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运营。该公司每天产生废水约30立方米(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后排入昌汗界村雨污管网,最终流入该公司东南方向约600米处管网末端的雨污收集罐,由昌汗界村村委会负责转运至城市污水管网。由于该公司每日产生废水量较大且运营前未向昌汗界村委会报备,导致转运污水不及时,溢流至旁边的天然水池内(俗称海则),但尚未流入耕地,且该水池周边300米范围内无耕地。按照国家水源地划分标准,水域周边500米范围内为一级陆域保护区,水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为二级陆域保护区。昌汗界村雨污管网末端距离红石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直线距离约为6公里,且该区域无地表水系,不会对红石峡水源地造成影响。根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的通知》,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衣物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属于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该公司实际经营内容为宾馆饭店衣物集中洗涤,属于环评豁免管理试点范围。按照《固定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该公司排污许可属于登记管理类,2021年9月13日已自行在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端上进行了登记。2021年12月12日,小纪汗镇向塞上鑫泰洗涤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小纪汗镇政府于12月12日至12月18日期间,雇佣第三方清运公司将水池内污水清运至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阳直属大队,对塞上鑫泰洗涤公司排污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10万元。   2021年12月21日,榆阳区委对小纪汗镇党委书记石某、党委副书记刘某、昌汗界村支部书记奚某某和塞上鑫泰洗涤公司法人李某进行了集体约谈。   12月15日,小纪汗镇关闭了塞上鑫泰洗涤公司自来水进水口。12月16日,封堵了该公司沉淀池与昌汗界村雨污管网接通口。12月22日,停止该公司供电。12月21日,该公司自行在门前埋设了一个30立方米的污水收集罐,用于产生的废水,并及时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小纪汗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阳直属大队负责,督促该公司于12月31日前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废水处理协议,定期转运废水至指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建立废水清运台账,做好后期转运处理的过程监管。   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榆阳直属大队负责,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和环保法规教育,加强停产期间日常监管和后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护等工作,该企业待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运营。D2SN202112130040
8靖边县龙洲镇龙二村王某某,在清理拌合站、料场复耕工程时,将蒙华铁路沙嘴稍拌合站、料场上万方混凝土建筑垃圾偷倒在距拌合站、料场一公里左右的龙二村王河湾马鞍山村小组林地,林地的一边是林草地,另一边是沙嘴稍水库的下游。向有关部门反馈后,王某某对偷倒的建筑垃圾做了就地掩埋,在垃圾上面盖了一层土。靖边县经查,信访反映地块经常发生洪水,冲毁山坡林地形成深沟,同时破坏了生产生活道路,对马鞍山群众的生产生活及出行带来了困难。中铁四局蒙华铁路建设项目2018年建成投用,项目附带拌合站随着铁路建成于2018年10月弃用,由王某兵负责龙洲镇龙二村沙嘴稍拌合站的拆除和土地恢复,2018年底完成了土地平整。应马鞍山村小组五名村民请求,王某兵无偿将部分所承包处置中铁十七局蒙华铁路项目拌合站的残余石料和混凝土约450方用于填埋水毁深沟、修复水毁道路。修复后在其上部覆盖土层,并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绿化和生态修复。2021年8月5日,王某兵对修复后的地块残存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与处置,修复后的地块种植了松树和苜蓿进行生态治理。X2SN202112130025
9榆阳区红石桥乡将生活污水排到纳林河里。另外,镇政府用煤矸石硬化村里的道路,一下雨路上泥泞不堪,天晴后风一吹尘土大。榆阳区经查,红石桥乡红石桥村2019年底完成雨污管网铺设,2020年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已完成手续办理、场地平整、地基铺设等工作。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期间,红石桥乡政府采取临时处理措施,新建污水收集池1处,落实专人通过车辆拉运的方式,将污水转运到横山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该镇生活污水排到纳林河现象。红石桥乡双红村位于乡政府以北8公里处,因地理环境限制,每逢雨雪天气,道路泥泞不堪,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为解决群众出行问题,2018年2月,该村申请使用煤矸石硬化部分村组道路;2019年2月,取得市生态环境局榆阳分局批复同意;2019年3月,该村利用蒙大煤矿无偿提供的煤矸石硬化了村组道路2公里,因资金困难,路面未覆盖砂砾石。红石桥乡政府已于2021年12月20日,对现有煤矸石路基上覆盖了黄土,黄土层上覆盖了砂砾石,完成了道路整改。   为彻底解决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由榆阳区住建局负责,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前竣工投用。二是在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期间,由红石桥乡政府负责督促,落实专人,通过车辆拉运的方式,将该镇污水转运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到纳林河。D2SN202112130025
10榆阳区孟家湾乡野目盖村4组,三四年前钻井队(名字不详)勘探时,将村里地下饮用水污染,大多数村民从自家自备井打上来的水加热后会泛黄,曾向当地政府反映过。榆阳区经查,孟家湾乡野目盖村4组常住户12户,每户村民家中都有自备浅井,井深10到20米,水源属于地表水。2003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在野目盖村4组实施过钻井作业,台5井表层套管下深500.56米,该井通过环保验收,环评资料齐全,在钻井过程中对地表水无影响。2003年完井以来,该村范围内再无钻井作业,距离该钻井最近的野目盖村4组自备浅井,直线距离在2公里以上,污染物难以迁移,不符合污染物迁移规律。12月16日,对野目盖村4组常住的12户村民家的自来水龙头上采集水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化验。检测报告结果显示12份水样中有10份水样的铁指标测定值超过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标准限值。铁指标超标主要由当地水质本底值中铁含量高所致。铁含量高的地下水,刚抽出来时清澈透明,放置一段时间或者加热后颜色变为淡黄色,进而水的色度、浑浊度值也相应升高。榆阳区水利局负责督促,实施野目盖村4组集中供水工程,加快立项审批、招投标工作,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7月完成竣工验收,实现自来水管网入户,并且水质达标。在自来水管网完成入户使用前,由孟家湾乡政府负责督促,为野目盖村4组有意愿的村民家中安装净水设备。D2SN202112130026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