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事业单位职责

1.靖边县市政设施管护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亮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科普宣传教育,拟定城市亮化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编制城市亮化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重大改革;负责城市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等工作;负责建成移交后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污水排水管网、截污井、市政井、消防井、街景护栏、城区大桥、天桥、隔离墩等的日常养护、维护工作;负责城镇临街建筑物上的彩灯、轮廓灯、霓虹灯等按规定开关灯;负责城镇主要街巷的路灯安装,造型设计,落实专人,定时开关;负责城镇道路两侧架设动力、通讯等线路及变电箱、配电箱设置和地下电力通信管廊的管护工作;负责城区内主要巷道路灯的更换与维护;负责城市市政道路塌陷维修、抢修等日常管护工作;

负责污水排水管网的疏通、清淤等管护工作;负责排水管网衔接、排水质量监测、城区雨(污)水强排等工作;负责以上市政设施的定期排查管护工作,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与安全运行;负责城市道路经营性占道、非经营性占道、挖掘修复等费用的收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靖边县南大街民建巷

联系电话:0912-4620693

2.靖边县广场公园管护所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广场公园的方针、政策和科普宣传教育;负责城区广场、公园、环岛内各项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监管等日常管护工作;负责城区广场、公园、环岛的绿化管护、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广场、公园、环岛的景观照明、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硬化、排水、雕塑、喷泉等配套设施设备的提升改造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广场、公园游览与娱乐项目的组织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休闲场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负责城区广场、公园、环岛的花卉摆放设计与管护工作;负责广场、公园内各类活动场地占用的综合管护工作;负责芦河公园区域内垃圾清理、收集、清运等工作;负责广场公园区域内经营性占道、非经营性占道、挖掘修复等费用的收缴工作;协调并转报有关单位对破坏广场、公园、环岛等设施设备行为的违法、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二号楼33楼

联系电话:0912-4633801

3.靖边县环境卫生所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方针、政策和科普宣传教育;负责启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政府确定的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工作;

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收费工作;负责政府确定管理区域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垃圾填埋场运转工作;负责城区公厕运行、维修、管护等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及实施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建设、购置、运行和维护等其他与城市环境卫生有关的工作;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对破坏环卫设施设备行为的违法、违章现象进行处罚;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靖边县河东南环路转盘南100米

联系电话:0912-4623007

4.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中省市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靖边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的管理执法范围为靖边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越出界定范围作出的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纳入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执法范围的区域,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不再承担执法职责。行使中心城区规划区未经审批和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组织实施建设、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城市违法建设(主要是无审批手续建筑、少批多建、批低建高)、城区城市建筑外立面装修批后监管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执法职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以及违规运输、销售、存储、使用有烟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查处擅自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行使城区市场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不包括各类市场)无照经营、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乱摆摊设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以及便民市场的设置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区停车场和侵占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违法违规停放车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城市亮化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处理等地下管网和架空线路建成后涉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不包括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牌照);行使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向城区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职责;行使城区运输、消纳建筑垃圾(渣土)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负责食品小摊贩的备案监管工作;负责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重型车辆占道作业,沿街施工围挡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区停车场、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城区居民巷道内公共停车点位的规划、施划和日常管护工作;负责全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普及宣传和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参与城市管理执法的相关活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靖边县龙山路富强巷1号(原计生大楼2至5楼)

联系电话:0912-4624659

5.靖边县园林绿化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有关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城区养护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及绿化设施的提升改造工作;负责城区行道树、绿化带和公共绿地的绿化苗木的补栽、修剪、施肥、浇灌、病虫害防治、涂白、中耕松土,除草等日常养护工作以及绿化带冲毁、塌陷、抢修工作;负责城区绿化补偿、赔偿费的收缴工作;协调并转报有关单位对破坏绿地花草树木行为的违法、违章现象进行处罚;负责城区公共绿地和空闲地、墙体垂直绿化、花卉、园林小品的设计、摆放、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城区管护范围内的绿化设施的设置、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参与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的方案评审、质量监督和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城区范围内的机关附属绿地、小区的绿地建设及养护提供技术指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靖边县南大街民建巷

联系电话:0912-4611140

6.靖边县城市管理信息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城市管理信息化地方性规章和制度;参与拟定全县城市管理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系统、平台等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各单位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统计、分析、汇总、发布、评价考核和开发利用等,反映城市管理现状;负责拟定城市数字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承担对所受理和发现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指挥调度、信息采集、分解分类、任务派遣、评价考核等;负责对城市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置情况,并与市级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对接;负责城市信息网格化管理协调、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采集员、监督员队伍的配置、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负责城市管理网络平台、服务热线的接听、转办、回复等工作;辅助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拟定城市数字信息化管理监督与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评体系;辅助城市管理执法局对系统内各单位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等方面进行评价、考评,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数字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与服务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靖边县南大街民建巷

联系电话:0912-462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