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时限及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靖边县政府门户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会议等辅助性公开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秘股,联系电话(传真):0912-4619694。相关投诉举报联系电话:0912-4620315

通信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302,邮政编码:718500,电子邮箱地址:jbyaojian@126.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靖边县政府网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口头申请。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政务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和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诉电话:0912-4619692;办公地址: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1号楼2311室;邮编:718500。

靖边县政府信息办:0912-4848111

靖边县监察委:0912-4912388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靖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