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审查股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成效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为了规范我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各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了《靖边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高效完成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0件,提出审查意见50余条。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从起草程序、制定主体、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合规,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 确保源头合法

上半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常务会提案、其他涉法事务59件,出具审核意见书25份,提出审核意见130余条。从源头上为政府科学依法决策把好关,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作用。

3.落实全县权责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对全县各部门梳理出的权责清单事项,根据“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总体要求,逐项逐条进行合法性审核,针对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是否相匹配,提出具体的合法性审核意见,进一步厘清和明晰各工作部门的权责事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促进了政府各部门规范履职和依法行政,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4.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陕西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将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备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备案。上半年,靖边县司法局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做到及时报备率100%,积极接受上级监督。

二、存在问题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量大、面广,专业性强。必须整合一支强大的审核团队才能确保审核工作提质增效,才能更好的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我局由于人员缺少审核力量薄弱。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继续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一是整合审查力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审查的作用,对重大疑难、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或者涉及敏感领域、重大利益调整的事项,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各自的专业优势,从多个角度进行审查,以达到审查的全面性,不断提高审查质量。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我们将根据各部门年度立法计划安排,主动对接起草单位,对文件草拟和制定程序进行跟踪指导,引导起草单位在文件送审前做好调研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等前期工作,为下一步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继续坚持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严格清理,确保法治统一,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