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0年按照省、市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于同年8月16日由原文化局、广电局、体育、旅游、统万城筹建处组建整合成了靖边县文体广电局,属政府行政部门,下辖靖边人民广播电台、文化馆、电视台、旅游办、统万城筹建处、广电网络公司、传输中心、烟墩山广播电视发射台、广电稽查大队、文化市场稽查大队、文工团、创研室、电影院、电影公司、革命旧址所、文物管理办公室、统万城文物管理所、图书馆、等18个正副科建制事业单位和23个乡镇(场)文广站,目前共有干部职工529人。
近年来,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文化引领战略为目标,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强化领导、加大投入。全县文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文化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群众文化活动日趋繁荣,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先后获得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机关作风整顿先进单位”、“五型机关”标兵单位、榆林市“创优评差”竞赛活动的最佳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平安单位”、“新闻宣传先进单位”、“扫黄打非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获得全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中广协县台委评为“全国百家优秀局台”和“全国最具传媒影响力局(台)”等荣誉称号。2011年被榆林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期间全市广播电视工作先进县区。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陕西省“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先进集体。2012年被榆林市文广新局评全市文广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和2014年在全县目标任务责任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改革和发展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协调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
(三)归口管理全县重大文化艺术活动以及公益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推动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工作;管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管理全县文学、美术、书法、摄影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制定全县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研究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产业规划和经济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
(五)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工作;申报、推荐全国、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核申报全县重点文物的保护、考古发掘、古建筑维修项目;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鉴定工作;协调、指导、检查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推行文物安全风险等级鉴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贩卖文物的案件。
(六)管理全县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核、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和检查重大宣传活动,统一组织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七)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娱乐、电影、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互联网上网服务和音像市场,依法实施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影、美术品经营和音像、电子、书报刊等出版物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监督、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并开展文化文物市场稽查工作。
(八)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指配全县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指导广播电视系统高新技术的应用。
(九)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活动和全县印刷业;负责书报刊印刷、发行单位审核申报;负责非法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认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扫黄打非”行动。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侵权案件。
(十)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研究拟定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人才发展规划,制定人才培训和艺术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二)管理直属单位;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全县基层文化站、广电站、体育等设施建设管理。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责根据以上职责,县文体广电局内设10个职能岗位。
(一)政秘岗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接待、安全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事、劳资、干部考核、奖惩、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文体艺术岗负责拟定社会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督促指导表演团体业务工作;负责重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本局举办的各类文化体育艺术活动;负责艺术创作、社会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和艺术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群众文化体育工作和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影剧院等基层文化体育建设;负责全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负责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负责艺术专业考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文化产业工作。
(三)文物岗 贯彻落实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物保护的长远规划;负责审核、推荐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指导、组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四有”工作;负责博物馆的业务指导和文物安全工作;负责全县重点文保单位的保护维修计划制定和具体实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发掘等有关工作;指导文物、博物方面的科学研究和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和文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各部门做好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对靖边历史文化名城文物的保护、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广播电视岗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总体规划,参与制定审核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规章;申请、使用和管理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管理广播电视网络的综合开发;负责组织直属系统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维护、安全播出、业务培训、播出报表等日常管理工作;审核申报重点科技项目;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系统科研成果的评定、推荐和推广应用。
(五)电影管理岗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电影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的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农村和社区等电影公共服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农村电影数字化业务的推行、指导电影行业基层队伍建设、进行电影专项资金的收缴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电影事业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承担全县电影放映单位的市场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电影事业发展规划和电影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全县电影行业交流和电影新技术推广的指导管理工作;批准、变更及终止电影放映单位备案。
(六)宣传岗(总编室)负责在宣传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对全县广播电视宣传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和方案;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对靖边人民广播电台、靖边电视台重大宣传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并指导“两台”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和广播影视创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培训采、编、播人员;审查广播电视宣传栏目设置;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评奖活动;调查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动向,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监督、执行广播电视宣传纪律;承办广播电视学会的日常工作;编辑整理广播电视年鉴和各类史志。
(七)文化市场管理岗负责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经营单位的总体规划工作;负责营业性文艺演出市场管理;负责文化艺术品经营和文化艺术培训市场的管理;负责营业性文化娱乐活动管理;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管理;负责各类文化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负责出版物、印刷行业、书报刊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内部报纸、期刊、内部资料性图书审读审批工作;负责印刷企业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图书发行单位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开展“扫黄打非”行动;负责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市场的管理;负责出版物市场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八)广播影视管理岗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单位及经营单位的设立、撤销和年检工作;管理全县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及闭路电视设施,查处违章违纪行为;实施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以及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在全县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它节目的内容和质量;管理全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受理有关管理部门在执行广播电视法令、法规中引起的行政诉讼。
(九)计划财务岗制订并监督实施局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局机关和财政拨款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政府支持文化艺术、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核拨、检查和监督工作;监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负责局系统财务、统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监督、指导直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批、报批和投资计划的协调落实工作,参与对文化设施工程决算审核和建设项目的验收;指导局系统内的基本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行业的综合统计年报工作。
(十)社会事业管理岗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等工作各项事业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三、人员编制县文体广电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总编1名(正科级),音乐编导1名(正科级),舞美设计1名(正科级),技术总监1名(正科级),10个职能岗位10名负责人。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重点。
(一)服务中心工作,着力推动广播影视事业创新发展
一要加强舆论引导,旗帜鲜明唱响主旋律。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围绕“两区两地一中心”战略定位,重点做好“追赶超越”、精准扶贫、特色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重大系统工程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紧跟新时代、奋发有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要进一步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管理。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平台的新闻外宣工作机制,做精做深重大稿件,外宣工作要保持在全市先进位次。广播电台自办节目每天直播不少于4.5小时,《靖边新闻》每天播出不少于15分钟,播出量不少于600条;四档直播栏目播出各120期;电视台播出《靖边新闻》不少于1800条,自办栏目不少于120期;制作播出公益广告和公益宣传片30则,制作播出各类专题节目100期;特别要抓好栏目创新,品牌创建,通过有影响的栏目来提高收视率、收听率。要加快微信公众平台建设步伐,学习和引进专业人才,整合全县的电商宣传平台,将微信公众平台做大做强。
三要做好安全播出工作。重要保障期安全播出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除隐患;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维护工作,确保4万多户“户户通”的正常运转,加快全县2.3万户数字机顶盒的置换,扩大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面;要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成维修烟墩山、王渠则、大路沟19座发射基站铁塔任务;完成宁条梁镇影剧院维修改造项目;在县城建成应急广播总控室,各镇村建成分控系统和终端系统。
(二)繁荣文化事业,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一要大力实施文艺精品工程。突出政治性、时代性抓好重大题材创作。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坐标,通盘考虑、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开展创作展演活动,源源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反映时代风貌、引领社会时尚的精品力作。比如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要开展“见证40年”优秀作品征集活动,要深入农村、企业一线发掘资源、发现素材,特别是要围绕靖边特色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和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等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打造一批弘扬传统文化的作品,做好剧目储备工作;打造1—2个小戏小品和1—2优秀精品剧目,组织参加全国和省级的各类艺术展演及赛事活动,力争在省市重大文艺评奖中实现新突破。办好春节、端午、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晚会、诗词朗诵会等活动,落实好重要节会或重大活动期间承担的文艺演出任务,为优秀作品提供广阔的展示舞台。
二要深入实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要整合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惠民演出以及博物馆、图书馆等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形成内容丰富、群众喜爱的系列文化惠民活动节目单。加快县图书馆、文化馆维修工程建设进度,尽快投入使用,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阅读服务,打造“书香靖边”。要组织开展编撰靖边县《文广志》,为靖边文广事业发展续存记忆。要开展“不忘初心、寻梦靖边”征集活动,要面向社会征集建国初期在靖边工作生活,并为靖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员的基本资料和名录编著成书。做此项工作的目的在于唤起曾经在靖边工作、生活的人们对靖边的美好记忆,展现建国初期的靖边旧日风貌,更重要的是为了永远铭记、感恩那些兢兢业业为党和靖边人民付出过辛勤汗水的老领导、老党员的昔日风采。
三要以文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承载着独特的地方文化,乡村文化是“乡愁”基因的重要载体。要完善我县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推进乡镇文广站、农村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等一系列惠民工程的建设,同时也不断加强其他农村文化供给,比如举办农民书画展、摄影展、文艺汇演、体育赛事等,为农民群众搭起展示自我的平台。要重塑乡村社会规范,积极破解当前我县农村文化建设工作中普遍存在重视娱乐而忽视文化道德建设的问题,鼓励文化、文艺、教育等行业人士深入农村,遍访乡村民间艺人,到田间地头采风,积极催生新型乡贤文化,激活我县传统乡村文化中的活性因子。
(三)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优势
一要大力实施“文化+”战略。我县历史文化悠久璀璨,红色文化遗存珍贵,民俗文化异彩纷呈,要紧抓历史发展机遇,深入挖掘我县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与科技、工业、农业、旅游、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尊重市场发展规律,落实好文化产业优惠政策,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扶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确保全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3.1%。积极引进和培养文化产业优秀人才,组织外出培训、锻炼,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夯实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二要加快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统万城遗址公园、龙洲丹霞地貌景区、小河会议旧址景区二期工程、民俗博物馆、民俗文化村、小河镇仿古一条街、清凉寺维保工程三大龙头景区的建设;完成建设龙洲水上丹霞11公里围网,90公顷沿河绿化、亮化,320平米的星级厕所,9000平米的漂浮移动码头,11公里的坝体固体码头、栈道、环线道路建设。完成小河会议旧址游客服务中心、景区道路、标识牌等建设工作。
三要深入实施文化精准扶贫。要聚焦我县贫困地区文化建设,在资金和项目上给予倾斜,实施12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场、乡村舞台建设工程,配齐文化体育健身器材,分三年补齐128个非贫困村和47个脱贫巩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场、乡村舞台建设工程,配齐文化体育健身器材。
(四)构建文化传承体系,着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一要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力争将陕北信天游申报成为国家非遗项目,今年要申报1—2个省级非遗项目,申报个1—2个市级非遗项目,县级非遗项目成熟一项、公布一项。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提高非遗传承保护示范带动效应,促进我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二要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切实做好文物保护项目,管好用好专项资金。要扎实做好编制统万城申遗文本和保护管理规划,做好遗址发掘区的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和拟建项目立项和方案设计等工作。完成龙洲古堡文物本体加固维修,明长城五台段1500米文物本体加固维修,宁条梁镇冯记油坊维修改造,镇靖村中山台、老爷庙的设计维修加固等维修保护工程。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综合防范体系建设,保持全县文物安全的良好态势。
三要加快推进统万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统万城园区道路中巴车环线,电瓶车环线,游客服务站景观导览、导示等旅游环线及附属设施;完成遗址东城、外廓城的标识、标牌设计工作;完成统万城遗址公园二期600亩征地项目,建成中巴环线和电瓶车环线、游客服务站等。要积极配合榆文旅完成统万城博物馆的装修展陈工作、生态停车场建设工作、博物馆及停车场的排水工程。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一要落实好改革任务。要深化文广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措施,制定完善工作制度,最大限度精简审批,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不断创新优化服务,确保“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该服务的服务到位”,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根据文件精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无线台(靖边二台)更名为靖边微信公众平台,逐步向新媒体、互联网转型。报请县政府成立文化广电传媒公司,整合影剧院、文广局二楼演播中心收费和微波收视费。
二要不断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要厘清文广领域法律法规及权责体系,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强化责任追究。要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打造公平便利、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扫黄打非”和网络监督,开展网吧、娱乐场所、艺术品市场、营业性演出等文化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不少于50次,专项整治检查不少于10次,确保形成“扫黄打非”高压态势。要加强演出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重大案件督办,加强网络文化内容监管,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系列行动、交叉检查、重点时期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积极发挥农村文化市场信息监管员的作用,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
(六)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按照县委关于抓好“宣传、培训、调研、讨论”四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牢牢把握文化工作的正确方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特别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文化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文化建设的重要部署,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把握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贯穿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创作、文化产业发展等文化建设各领域全过程。
二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文化产品内容监管和文化活动导向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主导权。此外,也要发挥我们部门优势,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重点亮点工作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大对文广系统推出的便民措施、惠民活动的宣传,提高社会关注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凝聚发展合力。
三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以“一抓二促三必须”为抓手,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各项制度,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组织战斗堡垒。认真落实中省市县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特别是严格贯彻其中关于新闻宣传报道的相关要求。紧盯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的各种“四风”新表现,坚决防范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四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业务培训轮训工作,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严格落实县委“三项机制”,积极营造“能者上、错者容、庸者下”的良好环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营造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领导班子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以“三加强两提高一注重”为内容,不断提升“八大本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求实创新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三、部门基本情况
靖边县文广局于2010年由文化局和广电局合并成立文体广电局,县政府直属事业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全系统529人,行政岗15人,事业514人,在职人员421人,退休及其他人员93人。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额为2034万元,其中单价10万元以上设备45部(套),车辆4辆。
五、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财政专项业务经费,不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共170万元(含电视台30万元,电台10万元,烟墩山发射台20万元,传输中心10万元)。
八、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2018年收入预算40,347,090.00元,全为财政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204315.84元。
2、2018年预算拨款安排支出40,347,090.00元,较上年减少2204315.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5164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578244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根据单位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8964780元。
3、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81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66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元,公务接待费为15000元,较上年增加1290元。
4、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30000元,较上年减少22000,会议费预算50000。
5、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2万元,因电视台采购新的设备,72万元全为货物类采购。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同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人员经费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年工资预算。
5.公用经费预算:是指部门、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日常性公共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差旅费、一般维修(护)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指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8.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9.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等。
十、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