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靖边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和实施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管理规定和政策。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统筹实施示范区总体规划、用地规划、控制性详情规划、景观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三)负责制订示范区开发建设计划,组织和统筹实施示范区内的基础设施、景观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及环境整治。

  (四)统筹协调示范区开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建设用地置换、征地拆迁等工作。

  (五)负责示范区招商引资和入园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选址等工作,为入园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六)负责示范区国有资产开发管理,统筹开展示范区投融资工作,统筹融合相关产业化项目、资金进入示范区集中安排、使用、管理工作,落实示范区各项优惠政策。

  (七)负责示范区品牌打造工作,制定示范区产业技术标准和实施工作,监督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示范区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示范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开展现代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主导产业,培植主导产品等。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