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前提下,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发布长安电力靖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征收土地启动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靖边县王渠则镇蔡家峁村、代黄口则村、庙界村、西桥界村,水路畔便民服务中心西湾村,新城便民服务中心张天赐村,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曹崾岘村,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2876公顷,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详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长安电力靖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依法实施土地征收。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公告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至10月27日(10个工作日)。拟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7日由县政府委托王渠则镇人民政府、水路畔便民服务中心、新城便民服务中心、三岔渠便民服务中心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所涉土地现状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属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同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长安电力靖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王渠则100兆瓦风电项目勘测定界图.docx
靖边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