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疫是一种烈性传染病,人类感染后以疾病进展迅速,易引起死亡和易通过飞沫方式在人间传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列为甲类传染病首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榆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榆林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应对、依法防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群防群控,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预防控制鼠疫事件的发生。
一、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及时控制鼠疫疫情的暴发和流行,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经济稳定。
二、鼠疫疫情的分级
根据鼠疫发生地点、病型、例数、流行范围和趋势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将鼠疫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重大鼠疫疫情(Ⅱ级)、较大鼠疫疫情(Ⅲ级)、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动物间鼠疫疫情(Ⅴ级)。
三、应急处理
发生人间或动物间鼠疫疫情时,县人民政府应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鼠疫疫情发展趋势和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鼠疫疫情和减少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一)动物间鼠疫疫情(V级)应急处理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同时发布Ⅳ级预警。
2.及时规范进行疫情处理。根据发生动物间鼠疫疫情的疫源地类型、流行强度,与城镇、居民点的距离,以及宿主动物的生态特点等,开展灭鼠、灭蚤处理,达到无鼠、无洞、无蚤的标准。
3.加大动物间鼠疫监测力度。
4.开展灭鼠灭蚤工作。
5.开展鼠疫疫情风险评估。
6.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7.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
8.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排查。
(二)一般鼠疫疫情(Ⅳ级)应急处理应采取的措施
1.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按照一般疫情(Ⅳ级)启动应急响应,同时由市卫生健康委发布Ⅲ级预警。
2.全力救治患者。坚持“就近、就地治疗”“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将患者用负压救护车转至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按照《鼠疫诊疗方案》开展救治,提高收治率,降低病死率。
3.加强医院感染防控。
4.及时开展疫点疫区处理。以鼠疫患者、疑似患者或鼠疫尸体所在住所为中心,将其周围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划定为隔离圈。病患转运后,开展对隔离圈的消毒处置等工作。
5.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6.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
7.预防性投药。对于鼠疫患者的直接接触者、被疫区跳蚤叮咬者、接触染疫动物分泌物和血液者以及实验室操作发生失误时,可进行鼠疫预防性治疗。
8.全面管控野生动物。
9.加强村组(社区)管控。
10.其他措施。同时按照1.2-1.9做好动物间鼠疫防控等工作。
(三)较大鼠疫疫情(Ⅲ级)应急处理应采取的措施
1.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市人民政府按照较大疫情(Ⅲ级)启动应急响应,由省卫生健康委发布Ⅱ级预警。
2.依法进行疫区封锁。
3.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4.加强摸排和管控重点人群。
5.加强重点单位、场所疫情防控
6.加强监督指导。
7.强化物资保障。
8.强化费用保障。
9.强化疫情报告。
10.全力救治患者。
11.其他措施。做好动物鼠疫防控、院感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预防性投药、野生动物管控、疫点划分处置等工作。
(四)重大鼠疫疫情(Ⅱ级)和特别重大鼠疫疫情(Ⅰ级)应急处理应采取的措施
要坚决负责中省市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密切协作,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格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防控策略,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
解读人:李阳清
工作单位:靖边县卫生健康局
工作职务: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