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和会议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拟办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请示事项相关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协调部门之间、镇(街道)之间和县内外有关工作。

  (四)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并向省、市、县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动态。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中省市县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意见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对口接待工作。

  (八)负责全县金融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县宏观金融形势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组织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对接工作;协调处置和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九)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县外事接待各项工作;

  (十)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及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规划全县由县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全县党政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电子政务统一平台的建设管理;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配合做好全县政务舆情应对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十二)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