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海则滩镇党委及政府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党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领导镇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研究决定本镇的行政、经济、生产和社会发展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选拔和监督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乡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抓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7)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