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东坑镇内设机构

东坑镇设置6个党政机构,4个事业单位,其机构名称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挂财政所牌子)

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统战和群团等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镇财政财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2.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职责:主要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和代表联络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3.经济发展(市场监管)办公室

职责:主要承担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商贸流通、动植物防疫、气象公共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灾害防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民政工作站牌子)

职责:主要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社区建设、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等工作;协调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5.维护稳定办公室(挂司法所牌子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负责社区矫正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

职责: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计生等工作;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二)事业单位

1.经济综合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科技推广、就业创业等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2.社会保障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救助、福利等具体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3.公用事业服务站,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乡镇道路管护、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

联系电话:0912-4931165

4.社区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

职责:承担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站、社区居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区。

联系电话:0912-4931165